【资料图】
6月10日,自然资源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通知》明确,深化“带押过户”改革。各地要因地制宜,灵活采取多种模式,通过合并办理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借新贷与还旧贷无缝衔接,方便企业购置各类不动产时,能够及时享受“带押过户”服务,有效降低企业过桥资金负担。推动跨银行业金融机构“带押过户”,探索逐步统一银行间抵押权转移、变更审核标准,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实现跨行抵押权转移、变更;进一步优化银行间衔接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升企业“带押过户”便利度。鼓励地方引入预告登记,防止抵押权悬空风险,维护买卖企业双方、贷款银行等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金融安全。
《通知》明确,深化登记税务协同。各地要巩固已有改革成果,持续优化企业购置国有土地上房屋转移登记及申报纳税流程,提高业务联办效率。不动产所在地企业专窗或综合窗口统一受理登记办税申请,实现“一窗收件、后台流转”。企业正常经营、购置房屋发票等办税资料齐全的一般性业务即时办结,复杂业务限时办结。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不断拓展即时办结业务范围,缩短限时办结业务办理时限。企业完税后,税务部门实时推送完税信息,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查验土地增值税、契税完税情况,原则上1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
标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