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江门市提高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管理效率
2020-09-21 19:05:38 来源: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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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及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审批事项,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精神,我局于2020年6月30日印发了《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豁免项目清单的通知》。本清单适用范围为江门市蓬江区、江海区和新会区,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和鹤山市可参照自行制定清单。

清单明确了两大类37项豁免内容,涵盖了建(构)筑物、市政设施、公共设施等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公用设施、环境整治、危房改造、住宅附属设施等简易低风险建设工程项目,将此前规划许可界限较为模糊的项目更加规范化,压减项目落地审批流程和时间,“放”“管”结合,提高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管理效率。

自清单印发以来,我市的蓬江、江海、新会区三区自然资源部门已对江门蓬江白石变电站基站工程豁免、江门会港加油站工程等六项工程实施规划许可豁免,大大方便了建设单位,得到了建设单位一致赞许,执行效果较好。我市实施工程规划许可豁免后,有效破解了简易低风险建设工程项目开工难、审批慢等问题,有力推动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落实落细,尽可能实现企业和群众“零跑动”和“少跑动”。

接下来,我局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加大豁免清单政策的宣传力度,采取专项督导指导和监督各区自然资源局豁免清单的执行情况,使该项便民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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