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指尖沈阳消息,9月28日,辽宁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对高校专业调整、毕业生出口等项,做出了详细的培养实施意见。其中,鼓励增设新兴产业相关专业,高校教授每年至少独立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连续两年不承担本科课程的教授转出教师系列。同时,严把毕业出口关,坚决取消毕业前“清考”。
教授每年独立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连续两年不授课转出教师系列
辽宁高校还将实施教师授课准入制度,完善青年教师助课制度。突出教学业绩、教学成果在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绩效分配中的比重,将教学成果与科研成果同等对待,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进一步明确各类教师承担本科生课程的教学课时要求,未达到本科授课学时要求的教师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严格执行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教授每年至少独立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不少于32学时),连续两年不承担本科课程的教授转出教师系列。同时,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对履行职责不到位、落实进展严重滞后、弄虚作假的,将严肃追究高校相关人员责任。
鼓励增设新兴产业相关专业每学年比例控制在10%左右
高校的专业设置,将面向国家发展战略、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和三次产业需求,加快“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步伐,加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专业建设,强力推进高校专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实“调、停、转、增”,调优专业结构布局,停撤不适应社会需求专业,将工作重点转向打造优势特色专业,鼓励高校积极设置基础研究、交叉学科相关专业,增设高端装备、新材料、航空航天、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机器人、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海洋工程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养老护理等民生急需相关专业,形成规模适当、结构优化、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专业体系。各高校每学年调整比例控制在专业总数10%左右,并做好调减专业的师资培训交流工作。
高校对毕业生要取消毕业前“清考”
推动学分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学分制,加快推进完全学分制建设,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选择权。建立健全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度,制订个性化培养方案和学业生涯规划。推进模块化课程建设与管理,丰富优质课程资源,为学生选择学分创造条件。支持高校建立与学分制改革和弹性学习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加强校际学分互认与转化实践。
同时,严把毕业出口关。严格毕业标准和学位授予标准,完善学业预警和退出机制。坚决取消毕业前“清考”。各高校和二级院系要分别制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实施细则》,强化毕业设计(论文)立题、选题、指导、答辩等全过程监控,严肃处理各类学业不端行为。进一步完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由副高级职称以上教师担任。(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