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充分认识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有关地区要将防汛救灾财力保障工作作为当前财政工作的重点,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工作,维护好生产生活秩序,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通知强调,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防汛救灾资金,进一步优化防汛救灾资金的审核拨付流程,确保资金及时下达,满足防汛救灾工作需要。遇有紧急情况,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可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救灾资金快速核拨机制,提高救灾资金时效性,支持保障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还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防汛救灾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防止资金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及时查处并严肃问责。(任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