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发布2021年3月份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2021-03-11 10:51:39 来源: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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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发布2021年3月份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强调考生要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自觉增强防护意识,考试前避免非必要外出,赴考途中应做好个人防护。

须知指出,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并如实填写“健康情况声明书”、“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同时强调,考生提交的健康承诺书必须真实、准确。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将报送公安机关遵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须知明确,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还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从事冷链等高风险行业、以及考前14天内有体温异常、干咳等症状的考生;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共同居住成员中有上述情况的考生;“龙江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通讯大数据行程卡”标注14天内到达或途经非低风险地区的考生;按照当地卫健部门要求完成隔离后未满14天的境外抵返考生;其他根据防疫要求需要提供核酸证明的情况。

须知指出,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考生须在公告之日起持续关注微信公众号“龙招港”或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及时接收或查阅考试通知,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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