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21年4月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工作定于1月5日至12日进行
2020-12-15 11:05:39 来源:大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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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21年4月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工作定于1月5日至12日进行。报考者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要求的相关材料于2021年1月5日至9日,到户籍或居住、就学、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招考办(高校报名点)办理新生注册,本人核对信息无误需签字确认,24小时后可凭准考证号和姓名在网上进行课程报考及缴费。

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人员不得报考

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信仰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中国定居并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士,可以申请报名。

公安管理学专业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公安(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武装警察中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法学类、公安类专科毕业生;护理学专业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对口专业专科毕业生;中药学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已取得卫生类职业资格的在职人员,具有中药士、药剂士及以上技术职务,或从事中药生产、经营等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的在职人员中的专科毕业生;药学专业本科限定为具有医学类专科以上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在校学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或在延迟毕业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时间定于2021年4月全省自学考试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5日8:30至12日18:00,逾期不予补报。

考生需在2021年1月5日至12日选报相关课程

报考者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要求的相关材料于2021年1月5日至9日,到户籍或居住、就学、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招考办(高校报名点)办理新生注册,本人核对信息无误需签字确认,24小时后可凭准考证号和姓名在网上进行课程报考及缴费。

本省户籍在户籍所在地报考的,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外省籍在赣工作或本省户籍在异地工作的,还须持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社保机构盖章)或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税务部门盖章)的原件、复印件;外省籍在赣学习或本省户籍在异地学习的,还须提供学生证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复印件;外省籍或本省户籍在异地居住的,还须提供居民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各报名点负责新生注册资格审核,就有关材料需留存备查。

设置在高校的自考报名点,报名工作职责与县(市、区)招考办报名点一致,负责接收辖区内户籍或居住、就学、工作单位的考生办理自学考试报考工作。

所有考生于2021年1月5日至12日在报名网站选报相关课程。考生网上选报课程后确认报考信息,生成支付订单,每日缴费时段为上午9时至晚上9时,网上缴费完成后不予退费,逾期未缴费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考生根据网上报名系统界面提示进入“江西省政务服务统一支付平台”缴费。

考生可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xeea.cn),进入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入口,按照提示信息输入准考证号进行报名。输入报名信息时必须认真仔细,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得到报名成功确认,则表示完成报名程序(网上查询报名结果)。考生应避免在报名结束前的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

今年起不再发放原卡片式纸质《准考证》

新生到报名点注册要做好个人疫情防护,报名前14天进行自我体温测量,如实填写《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并于现场报名时上交,经报名点工作人员审查确认、体温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报名现场。 仅注册新生身份但未报考任何课程的考生,其注册取得的准考证号在报考结束后自动注销,此类考生今后报考仍须按新考生报考程序重新申请准考证号办理报名手续。新老考生在网上选报课程时,自行选择考区和报考点。按国家教育考试要求,考生全部进入标准化考点考试,考点由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负责统筹安排。考生应避免在报名结束前的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

2020年起,不再发放原卡片式纸质《准考证》,考生办理转考、实践课程报考或毕业申请时可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平台自行打印电子《准考证》。

考试成绩5月中旬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

考试时间为4月10日至11日。考试前一周,考生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并打印《考试通知单》,如实填写《考试通知单》下端的《江西省自学考试考生健康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考试通知单》使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考试时,考生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单》方可入场,严禁在《考试通知单》正反面做任何标记。

自学考试须安排在与国家、省、市网络平台互联互通的标准化考场内进行。考点设置须遵循“教考分离”原则,考生须实行随机编排考场。

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参照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教学[2017]4号)执行,需考试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条件,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当地招考办(考试院)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

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防疫要求,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按要求提供健康证明材料,自觉接受管理。考前,各考区要向考生开展考试防疫教育,向考生说明考点防疫措施、安检程序、个人防护注意事项等,让考生充分知晓有关防疫要求。

考试成绩于5月中旬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三天内向所在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申请查分。查分原则是查有无漏评、分数漏登或统计错误,评分宽严不属于查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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