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海南两省发布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疫情防控通知
2020-10-23 10:46:10 来源:腾讯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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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海南两省发布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疫情防控通知,详情如下:

陕西省:应试人员主动出示陕西“健康码”或“一码通”并接受测温。持“绿色码”且体温低于37.3℃可进入考点。

一、时间路线

2020年度陕西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10月31日、11月1日举行。10月31日9:00~12:00考试科目《建设工程施工管理》;14:00~16:00考试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1月1日9:00~12:00考试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应试人员应提前熟悉各自考场交通路线和地址,因进行疫情防控检测,请尽早到达考点。考点不提供车辆停放,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二、应试须知

1.考试前15分钟,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持临时身份证需到考务办备案)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及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2.应试人员携带黑(蓝)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铅笔刀、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

3.答题前首先使用黑(蓝)钢笔或签字笔在试卷、答题卡(纸)规定位置填写姓名、科目代码、试卷代码、准考证号。答题卡必须用2B铅笔填涂作答。

4.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90分钟后才能交卷退场,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考场纪律

1.严禁使用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器材。已携带的必须切断电源与其他物品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将其带至座位,不得在答题卡(纸)规定以外的地方作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2.应试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3.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禁吸烟,不得相互借用文具,严禁交头接耳、夹带传递资料、窥视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题本、答题卡(纸)。

4.考试结束铃响,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反面向上放置在桌面,经监考人员允许,方可离场。将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带出考场的按违纪处理。

5.对违纪考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四、疫情防控

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下:

1.主动出示陕西“健康码”或“一码通”并接受测温。持“绿色码”且体温低于37.3℃可进入考点。应试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

2.应试人员须如实确认《疫情信息真实性承诺书》内容并签字,按照考试科目打印对应份数(考几门打印几份承诺书),在进入每场考试时,主动递交监考老师。

3.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的人员,应及时就医进行排查和诊疗,考试当天须携带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经医学评估合格后可进入考点考试。

4.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本人报告体温等异常症状,且无考前7天内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的人员,经考点医护人员健康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将被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接受健康评估或者转移到备用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5.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海南省:所有考生均须建立健康码并在考前7天连续进行健康打卡。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做好我省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全国统考、阅卷工作期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工作安排

(一)海南省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全国统考定于10月31日-11月1日举行,参加考试的考生人数共计18032人,考区设在海口市,共设11个考点,共计约577个考场。

(二)海南省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统考阅卷工作定于11月(具体时间待定)进行,地点在海口地区(待定),参加阅卷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共约50人。阅卷采取封闭式管理。

二、健全组织,明确责任

(一)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疫情期间2020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霍巨燃(省住建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陈孝京(省住建厅副厅长)

夏琛舸(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副局长)

成 员:郭咏梅(省住建厅人事处处长)

朱道红(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四处负责人)

周伟凤(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四处二级调研员)

李 琨(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处长)

向金华(省住建厅人事处四级调研员)

夏凯飞(南海网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林超颖(南海网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行政总监)

其他成员:各考点负责人

负责统筹、指导、监督各考点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协调卫健、疾控、医疗(发热门诊、定点医院)、公安、工信等相关部门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为考点联系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新冠肺炎防疫培训,负责对身体状况异常人员进行评估和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二)成立考点疫情防控工作小组。配备疫情防控专职副主考,明确考务、物资保障、环境整治和防控督查等人员和岗位责任,协同医务人员做好工作人员和考生的健康评估及处置工作,收集汇总健康监测结果并及时报领导小组。

三、工作措施

(一)考前疫情防控管理

1.考点设置。考点设置应有足量通风、卫生条件良好的教室,以满足考试的需要,每个考点设1个发热隔离考场和1个备用考场。考点须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设置体温检测通道,确保对每一位考生进行体温测试;协调公安部门,扩大考点外警戒范围,及时疏散无关人员,避免交通堵塞和人员聚集。

2.考场设置。考场应设置在通风条件良好的教室,每个考场安排30人,考生座位横向间距不得低于80厘米,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面积尽量增大;发热隔离考场,每个考场安排4人,座位分布在考场的4角,发热隔离候考室座位不超过10个,每个考场须配备免洗消毒洗手液。

隔离考场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执行,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教室,并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隔离通道设置相关标识,在外围设置警戒线,配备专职医务人员和清洁消毒人员,配备免洗消毒洗手液等。隔离考场不与其他考场共用电梯、通风系统等。隔离考场原则上一人一间,配备2名监考员。当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在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情况下,经综合研判风险后,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4人)。

3.工作人员要求。考点应按考务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配备足够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监考员、阅卷专家和工作人员考前应连续14天居住在本省,期间如有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应报告,本人和密切接触家庭成员未曾有过确认、疑似、无症状感染,健康码为绿色,考点可要求工作人员签署身体健康状况承诺书。

各考点应于考前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的培训,要求每个人熟练掌握疫情防控基本技能和考点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流程,既要做好个人防护,又要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工作职责。

4.清洁消毒。各考点应制定并严格落实清洁消毒制度。考试前一天及每天考试结束后,考点在卫健、疾控、交通等部门配合下,对考务办公室、考场、食堂等场所全面清洁消毒,对通风系统、易接触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考场开窗通风,并张贴消毒完成标识;加强对考生考点外集中住宿地点、交通工具的防疫检查和清洁消毒。阅卷工作开始前及每天工作结束后,阅卷场所须在医疗防控专班的指导下对阅卷场所进行消杀毒处理。

5.防疫物资准备。考点、阅卷场所要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设施和防疫物资用品,备有体温检测仪器、消毒药品、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医疗防护设备、设施(根据省定标准)和移送新冠肺炎疑似人员的专用交通工具。

6.宣传教育。考前,通过网络(发布公告)向考生发布疫情防控措施及要求,提醒考生按要求赴考和积极配合考点做好防控工作。考点要在宣传栏张贴有关疫情防控须知,提高考生的卫生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三)加强健康监测

1.所有考生均须建立健康码并在考前7天连续进行健康打卡。

2.对考生进场进行健康码检查和体温监测,体温经多次测量评估,仍超过37.3℃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超过37.3℃)的,经综合评估不符合条件者中止考试或不得在普通考场考试。

3.考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根据全国疫情发展情况确定)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4.健康码不为绿色的考生,将按照以下不同情况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1)考前14天内有过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气促等症状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证明。

(2)考试14天前曾密切接触过确认或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须提供隔离期满14天及隔离期间2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证明。

(3)考前1个月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隔离期满14天及隔离期间2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证明。

5.新冠肺炎确认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入境后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管理

1.进入考点。所有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时,必须扫描海南省健康一码通、佩戴口罩和进行体温测量。考点应做到考前对每一位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实施体温检测。检测时,人与人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原则上不小于1米)。

设置体温检测区、临时留观区。考生进入体温检测区后,由考点工作人员核验健康码信息并持测温枪进行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应退出体温检测区,至临时留观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温度计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劝其退出考试。

2.进入考场。考生进入考场时,应接受安检和身份核查,排队等候安检和身份核查时应保持一定距离,减少人员接触。进行身份核查时,考生应短暂摘下口罩,在检考生与其他考生间距保持1.5米以上。

3.试卷领取与回收管理。考点应安排宽敞且通风好的场所作为考务办公室,考试工作人员座位间隔保持一定距离;领取、回收试卷时,应有序进行,避免拥挤。

4.考试过程管理。在考试过程中,除监考员以外,其他工作人员非特殊情况不得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监考员应及时制止考生摘除口罩。考场内发生有与疫情相关的情况时,要及时报告分管副主考协调处理。考试期间,考点要安排专人对洗手间进行管理。

5.考生离场。考试结束后,监考员收取试卷、答卷等考试材料无误后,宣布考生有序、间隔离场,不得产生拥挤现象;考点安排人员及时疏散考生,不得在楼道、校园内聚集、拥挤。

6.试卷防疫管理。试卷出库前应进行消毒处理,试卷清点、分发、运送人员均须进行健康监测,符合条件者方可接触试卷,试卷运送车在使用前须进行消毒处理。发热隔离考场的试卷等所有考试材料、用品均须进行消杀毒处理。

隔离考场使用后的试卷等材料应单独记录、单独封装和上报,封装时需在外包装上加封透明塑料薄膜,做好表面消毒处理后加贴“备用隔离考场”标识。使用后的考务用品须进行消杀毒处理。

温馨提示:各位考生请仔细阅读报考地的防疫要求、考务文件,准备好健康证明,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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