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者调离教学岗位,文学硕士学位被撤销
2020-10-10 10:43:35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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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电影学院学术委员会了解到,针对该校副教授孟中发文举报称自己的硕士毕业论文遭河北大学2005届硕士毕业生石晓庚抄袭一事,日前河北大学已经出具了调查报告。报告显示,石晓庚于2005年在河北大学校艺术学院获得硕士学位,现为该校经济学院区域经济研究所讲师。经河北大学学风与学术道德委员会审查,认定石晓庚硕士论文严重抄袭了孟中2003年的硕士学位论文,石晓庚本人未提出异议。

副教授意外发现

十几年前论文被抄袭

今年7月,北京电影学院副教授孟中发文称,河北大学2005届硕士毕业生石晓庚的学位论文《论中国电影创作中的“潜意识”》疑似抄袭自己2003年硕士毕业时提交的学位论文《电影创作中的“潜意识”》。此后事件引发关注。

孟中介绍,自己之所以发现抄袭一事,源于学校宣传部门的一次约稿。“没想到的是,论文提交后不久,我接到通知称‘查重未过关’。”他发现,自己的文章与河北大学一硕士毕业生的学位论文明显重复率过高,即河北大学2005届硕士毕业生石晓庚的毕业论文《论中国电影创作中的“潜意识”》。

孟中说,该论文涉嫌严重抄袭自己2003年的硕士毕业论文《电影创作中的“潜意识”》,“和我的毕业论文相比,几乎没有改动。而我这次投稿的文章正是传承了硕士毕业论文研究方向,虽然绝大部分都是最新研究成果,但部分避无可避的基础确实是引用了当时的论文。加上每个人行文的习惯,重复率就比较高。”

河北大学调查认定

石晓庚构成严重抄袭

针对孟中文章中反映的情况,河北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曾发布通报称,将就此事启动调查程序。昨日,北青报记者从北京电影学院学术委员会了解到,河北大学已于近日发函告知了事件调查报告。

报告显示,石晓庚,女,1974年生,2005年在河北大学校艺术学院获得硕士学位,现为该校经济学院区域经济研究所讲师。2020年8月19日,河北大学学风与学术道德委员会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石晓庚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问题。经过认真审查和充分讨论,会议认定石晓庚的硕士学位论文《论中国电影创作中的“潜意识”》严重抄袭北京电影学院2003届硕士研究生孟中的硕士学位论文《电影创作中的“潜意识”》,构成严重学术不端行为。

“在收到学风与学术道德委员会审核意见后,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形成了书面调查报告,并于8月25日将调查报告委托经济学院交给石晓庚本人。按照《河北大学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规定,如果被举报人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调查报告后5个工作日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校学术委员会重新审议。截至9月2日(5个工作日),石晓庚对调查报告没有提出意见,未提交重新审议的书面申请。根据上述情况,按照《河北大学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八条及相关规定,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石晓庚的硕士学位论文《论中国电影创作中的“潜意识”》严重抄袭了北京电影学院2003届硕士研究生孟中的硕士学位论文《电影创作中的“潜意识”》。”

抄袭者调离教学岗位

文学硕士学位被撤销

北京电影学院科研处处长刘军表示,有了调查结果,孟中老师后续研究论文投稿时或许就能减少很多阻力,“如果没有这个调查结果,孟老师的论文反而会被认定为抄袭。”

另据举报者孟中副教授介绍,稍早时候,河北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也通过邮件形式说明了抄袭事件的处理结果。

邮件称,近日,河北大学学术委员会对该校教师石晓庚涉嫌学术不端行为业已作出认定结论,确认其学术抄袭的事实。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以及《河北大学工作人员处分暂行办法》,经河北大学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石晓庚撤销馆员职称处分,并调离教学岗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以及《河北大学学位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经河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决定撤销石晓庚文学硕士学位,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并注销其硕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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