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贸易创新试点从15地扩容至28地,向更高层次发展
2020-08-17 08:38:12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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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开展”到“深化”,再到如今的“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4年来勇往直前,一路进阶。

首先是扩容并延长试点期限。服务贸易创新试点从15地扩容至28地,试点期限从2年延长至3年。2016年,国务院批复同意在上海、海南等15个地区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试点期2年。2018年6月份,国务院批复同意深化试点,范围扩大到北京、雄安新区等17个地区,期限2年。和之前相比,商务部8月14日印发的《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中,新一轮试点名单多了大连、厦门等11个城市,试点期限为3年。

其次是创新重点突出与时俱进。首批试点,在完善服务贸易管理体制、扩大服务业双向开放力度、培育服务贸易市场主体、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模式、提升服务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服务贸易支持政策、健全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举措等8个方面进行探索。第二批试点,在推动跨境旅游、艺术品交易、数字内容产业、文化教育、新兴服务业、知识产权、出口贸易等文旅相关产业先试先行,并取得了非常好的示范作用。此次为第三批试点,将在改革管理体制、扩大对外开放、完善政策体系、健全促进机制、创新发展模式、优化监管制度等方面先行先试。可以看出,三批试点创新发展内容既重点突出又各有侧重。此次试点既是之前基础上的延续也是进一步的提升和深化,可谓应时而使,与时俱进。

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是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部署。自2016年开展以来,带动了全国服务贸易向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4年多来,各试点地区大胆探索、开拓创新、先行先试,形成了一批制度创新性强、具备复制推广价值的经验和案例。商务部先后分3批印发了74条经验和最佳实践案例。尤其是今年7月31日,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总结了5项试点经验,同时还编撰了新一批20个最佳实践案例,供各地在工作中推广借鉴。

经过两轮试点,我国服务贸易的增长数量和质量明显改善。商务部数据显示,2019年,试点地区的服务进出口占全国比重超过75%,发展速度也快于全国平均水平。在试点示范带动下,全国服务进出口总额从2015年的6542亿美元增长至2019年的7850亿美元,年均增长4.7%。值得一提的是,服务出口年均增长6.7%,高于全球服务出口平均增速和我国货物出口增速。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世界经济严重衰退,国际需求大幅萎缩,服务贸易逆差持续大幅缩小,服务贸易发展面临严峻形势。此次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为积极探索我国服务贸易发展路径、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贸易布局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有助于稳定和促进我国贸易出口,扩大服务贸易出口对整个经济的拉动作用。

一方面,跨境服务贸易未来将通过数字网络得以加强,因此,应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机遇,大力发展服务业跨境电商。同时,还应推动“大数据+服务贸易”模式创新,通过完善网上政务大厅、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行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措施,进一步提升便利化水平,营造高效便捷营商环境。

另一方面,当前服务贸易发展既是全球产业发展和国际竞争的大势所趋,也是中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能。因此,要以新一轮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为契机,用线上推动和贸易带动线下贸易,加快服务贸易数字化进程,切实做好产业链重构,试出新意,试出“样板”,推动中国服务贸易向更高的层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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