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浙江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略有变化,招生录取分段首次由3段改为2段
2021-05-13 11:35:11 来源:嘉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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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正式公布《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浙江省高考招生和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全面部署。相较往年,今年浙江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略有变化。

招生录取分段首次由3段改为2段

根据《通知》,2021年浙江省统一高考招生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考试科目为3门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和3门选考科目。选考科目由考生自主确定,高校确定专业选考科目及其他选拔条件要求。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除文化科目外,还须分别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和体育术科考试。

分值上,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按得分计入考生总成绩;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考生满分750分。

语文、数学提供1次考试机会,成绩当年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成绩当年有效,考生自主选用其中1次成绩。2020年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仍可适用于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

此外,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须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品德表现、学业水平、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等五方面。《通知》指出,普通类招生分提前录取和平行录取。提前录取实行传统志愿,平行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

根据省有关规定,从2021年起,招生录取分段由3段改为2段。新一段线按实考人数的60%划定,新二段线按实考人数的90%划定。另按实考人数的20%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用于强基计划、军校等提前录取或特殊类型的招生录取。考生高考成绩发布时一并划定并公布分段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考生位次根据所有考生高考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

强基计划在7月5日前完成录取

《通知》要求,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考试防疫教育和招生宣传,确保考生掌握考试及防疫有关要求。

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严格落实教育部工作要求,严格遵守“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严格实行多级公示制度。同时要着力优化考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

根据今年我省录取进程,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录取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体制,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3类进行。高校强基计划根据教育部规定,在7月5日前完成录取,考生强基计划志愿以在各试点高校报名系统填报的信息为准。

报考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在5月27日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信息管理系统,网上确认高水平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兼报多所学校的考生还须确定各校的优先录取顺序。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作放弃。录取工作在强基计划录取之后、7月7日前完成,同时被多所院校拟录取的,按5月27日考生自主填报的顺序确定正式录取院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的录取。

已确认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其他高校不再录取。未纳入统招的香港高校的招生工作,须在7月7日前完成。凡被录取的考生后续其他高校不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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