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课堂上“开庭”,引导学生认识法律的威严
2021-04-15 15:04:15 来源:长江日报
1
听新闻

初中法律、法治知识中,有很多专业名词对学生来说显得有些生涩。如何上好一节思政课,让学生对“法治”有真正深刻的理解和感悟?4月8日,武汉市第十九初级中学教师刘艳秋带领学生们上演模拟法庭、现场连线专家解答疑惑、走出校园当“普法志愿者”,给孩子们上了一节扎实的思政课。

模拟法庭课堂上“开庭”

引导学生认识法律的威严

书记员”入场,宣布法庭纪律:“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纪律,维护法庭规则,不得喧哗、吵闹,未经法庭许可,不得随意发言……”随后“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等一一入庭。“审判长”法槌落下,正式开庭。

这是十九初初二(4)班思政课上的一幕。这节课教师刘艳秋讲的是《依法行使权利》。为了让学生们更加深入了解提起诉讼后法院如何审判案件,刘艳秋请学生们现场扮演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等角色,以一起抢劫案件为例,模拟开庭审判。江汉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干警谈园通过现场连线,对模拟法庭进行指导、点评。

像这样的模拟法庭活动,在十九初的思政课堂上经常出现。自2016年起,十九初就开始探索“模拟法庭”学科活动。“我了解了审判的基本流程,也感受到每一起案件的审判都非常严谨、严肃。”走下模拟法庭,“审判长”枚文斌说了自己的收获。“法律是公、公正的,当我们有需要时,要毫不犹豫拿起法律武器。”

把专家请进课堂

给学生接地气的讲解

如何区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以及诉讼?刑事自诉与刑事公诉有什么不一样?刘艳秋在课堂上现场连线法学博士、律师秦正发,请他帮助解答。秦正发告诉同学们,可以从参与主体、法律质、法律效力等方面区分三大调解方式,而刑事自诉和刑事公诉的提起人不同,公诉由人民检察院提起。

在刘艳秋看来,思政课的教学资源并不局限于教材。为上好这节课,刘艳秋请校聘律师杨瑀来到学校,为同学们开讲座。杨瑀分析了“我是未成年人我怕谁”的错误观念,让学生们了解了“法律面前人人等”“权利是有边界的”等知识以及未成年违法犯罪的具体体现,警示学生做遵法守法的好少年。

此外,刘艳秋还收集了不少新闻报道、节目视频,作为案例素材请学生们分析。这节课上,她和大家讨论了广场舞扰民引发冲突、牛肉面里吃出一根头发、退休老人被骗养老金等新闻,师生一起找出为当事人维护权利的最佳途径。

走上街头当“普法志愿者”

初中女生未来想当公益律师

“现在,同学们知道了如何依法维护自身权利,我们还应该让更多市民也知道这些方法。”这节课的最后,刘艳秋带着学生们设计了一张宣传页,列出依法维护权利的方法、法律知识、防骗提醒等。课后正是中午,刘艳秋和学生拿着打印好的宣传页,来到学校旁的社区当起“普法志愿者”。

“和居民交流,我有很多收获。”女生丁嫣然说,发宣传页时,有居民跟她讲起几年前打官司的经历,还有阿姨咨询打官司需要多少钱、会不会得不偿失。“这些都让我对法律有了更深的思考,我对未来有了新的设想,希望以后能当一名公益律师,为更多人提供帮助。”

在刘艳秋看来,实践中的感受、收获都弥足珍贵,会对学生的未来产生深远影响。因此,她把思政课从教室里延伸到校园外,在实践中培养学生的法治素养。

专家说

这节思政课,采取了情境模拟、角色扮演、案例研讨等教学方式,充分利用了身边的法治教育资源,与法治事件、现实案例、常见法律问题紧密结合,注重内容的鲜活,注重学生的参与、互动、思辨,创新了初中道法课的形式,在轻松愉悦的课堂氛围中培养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学科核心素养。

——江汉区道德与法治教研员唐银

家长说

法治素养是一个人立足社会的必备条件,孩子学了法律常识、知晓了自己的基本权利、明白了权利的边界、得了维权的途径,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就会心存敬畏行有所止。有了法律的保驾护航,就会有更多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就可以后顾无忧地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

——武汉市第十九初级中学初二(4)班枚文斌家长

责编: